解析:
决定采取保释候审的主要依据是犯罪嫌犯人或者被告人的罪行种类、情节严重程度以及对社会所造成的潜在威胁程度等各种综合因素,而不仅仅局限于涉案金额的大小作为唯一的评判标准。在正常情况下,若是涉案金额较为轻微且犯罪嫌疑人并未展现出巨大的社会风险倾向时,法院或检察机构有可能予以核准保释候审的申请。
然而,最终是否适用保释候审,仍需由负责审理该案件的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适当的判定和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