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事拘留并非一种刑罚手段,而被视为一种必要的强制性法律措施。在符合特定条件的前提下,例如犯罪嫌疑人家属或者辩护律师提供相应担保并支付相应保证金,该措施可确保犯罪嫌疑人在不逃避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或者法院的审判过程中,暂时恢复人身自由状态。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自由并非绝对的,仅仅只是应急性的措施。通过实施这份措施,我们旨在预防犯罪嫌疑人潜逃藏匿、销毁关键证据或者对证人施加不当影响等行为,从而保障案件的公正审理和有效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