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并未明文规定解除羁押禁锢等待审判期间(简称“取保候审期”),律师必须面对面接触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多少次。律师会依据案件的实时状况以及当事人的迫切需求,合理安排会面交流的次数,以保证为他们提供充足而有效的法律咨询与辩护支持。律师会见次数上的灵活性,正是为了确保嫌疑人的正当权益得到最大化维护,以及案件得以公平、公正地审查与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