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的侦查期限通常与整体刑事案件的侦查期限是保持一致的,因此并无单独明确的时间限定。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要求,侦查活动中的拘留期限原则上不能超出两个月;对于案情较复杂的案件,可适当予以延长。在这期间内,取保候审仍然具有效力,但是总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如遇特殊情形,也可依据法定程序申请适当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第一百七十一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