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返还通常会在满足如下几种特定情况时予以实施:待案件审理终结之后,若未曾出现任何违反取保候审相关规定之处,经由法院的审查决定,则可以裁决同意保证金的退还事项。而被告人或者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皆有权利凭借法院所出具的相应裁定书,依据程序向负责执行取保候审措施的公安机关提出退还申请。公安机关在收到法院裁定书后,应立即着手办理保证金的退还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第三款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或者执行完毕后,应当及时通知保证人、被取保候审或者被监视居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