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行政拘留与取保候审是两项性质截然不同的法律制度。前者是对公民违反法律法规的惩戒手段之一,其最高期限通常为15日;而后者则属于刑事诉讼程序中用于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以及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一项强制性措施,主要适用于那些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但无需立即收监执行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
值得注意的是,在行政拘留期间,当事人无法直接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若涉及到刑事犯罪问题,在被依法刑事拘留之后,符合相关法定条件的涉案人员方可向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