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侵犯警察权罪是指故意针对正依据法律履行职务的公务人员实施暴力或以暴力相胁迫的行为,阻碍他们正常执行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明确规定,犯有此种违法行为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若引发了特别严重的后果,则需承受最高七年不等的监禁惩罚。
至于具体的刑期安排,需要结合犯罪事实、情节以及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综合评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