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事拘留长达7日并不意味着必然将面临定罪判决。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对于涉案人员所实施的一种强制性手段,其目的在于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脱法律惩罚以及减少证物损毁等不利因素。最终的量刑裁决则需根据案件所涉及的各项证据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行为是否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来进行判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仅当犯罪嫌疑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并且存在逃避侦查或者妨碍司法公正审判的可能性时,法院方能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若证据不足以证明犯罪事实成立,或者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并未达到犯罪标准,那么他们便有可能获得释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