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律师会面所产生的费用往往会受到各种因素多重影响,如地域差异、律师事务所特性、案情复杂性以及复杂程等等,因此并无固定之定额可供遵循。
至于律师服务价格之确立,通常需要在当事双方的积极磋商与合作中进行,并且必须严格遵守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法规与规章制度。基于此,我们可以看到,律师收费方式可以涉及到计件收费、计时收费或者按照标的数额比例进行收费等多种形式。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以及通过诉讼或者仲裁方式向债务人收取的律师服务费,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