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侵占罪,其正式的法律术语即“侵占罪”,意指行为主体将受托自己保管的他人之财物或他人遗落或隐藏的物品擅自据为已有,且涉案金额已达一定数量标准,尽管在面临被追讨时,其仍拒绝返还或者上交该等财产。若侵占者能够全额偿还所侵占的财产,这一举动在特定情况下可视为减轻刑罚的因素,然而,这并不代表其可以完全摆脱刑事责任的追究。虽然全额退还款项可能对量刑产生影响,但并不能改变其犯罪行为的既定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