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撤销取保候审的事项通常由原作出决定的机构,也就是负责案件调查侦破工作的公安部门、检察院或者审判机关来执行。当案件的调查和审理阶段全部完成,无论是在检察院还是法院阶段,只要确定不再有必要继续保持取保候审状态,就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撤销处理。撤销的过程中,我们会及时通知当事人,并把他们所缴纳的保证金如数奉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