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的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皆可依据自身确因经济窘困等各种原因而无法聘请辩护人为其代理案件之情况,依法向相关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此项法律援助制度的设立宗旨在于切实保障我国公民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各项合法权益,从而确保司法审判的公平、公正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五条公诉案件的被告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