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拘留其间,犯罪嫌疑人将会受到警方的严格盘查与审讯,他们的日常生活则是由公安机关妥善照料的,其中包括为他们提供基本的生活所需以及必要的医疗援助等服务。在此阶段,犯罪嫌疑人拥有众多权利,如保持沉默权、聘请律师替代自己辩护的权力、甚至可以申请获得与家人会面的机会。而对于警方而言,他们有责任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不被任何形式的侵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