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本身并不具有独立的起诉裁决权。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下,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强制性手段,赋予了某类嫌犯或被告人在相关案件进行司法审理过程中的一定程度的人身自由权益,然而他们却需要严格遵循特定的行为规范。关于是否应启动正式诉讼程序,这取决于检察机关的严密审查与决策。通常情况下,若经审查发现证据不充分或者犯罪情节较轻,那么检察机关有可能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至于具体的等待期,并无明确规定,可能会从数个月至一年甚至更长的时间跨度内变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