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律体系中,取保候审的期限届满并不必然代表着将立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侦查机关需根据案件的进展,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证据的收集情况、案件的复杂程度等,决定是否有必要改变现有的强制措施或者继续展开深入的调查工作。若无法获取到新的关键性证据或存在任何特定的合理原因,侦查人员往往不会轻易采取逮捕行动。
然而,以上所述内容仅是一般的原则性指导,具体的执行方式还需结合每一起案件的独特情况来进行判断和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