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拘留期限达到37天之后,通常情况下,相关人员将会被移交至审查起诉环节进行处理。在此过程中,如果公安机关认定涉案人员存在犯罪行为且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他们便会将此案件提交给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而检察院在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之后,可能会作出提起公诉或者不予起诉的决定。倘若检察院决定提起公诉,那么该案件将进入到法院审判阶段进行审理;反之,若检察院决定不予起诉,则涉案人员将获得释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