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获准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须严格遵循下列各项要求:
1.禁止擅自离开其居住的城市、乡村或者特定区域;
2.未经司法部门的许可,严禁变更现有的居所或者工作单位;
3.必须时刻保持通讯畅通,以便随时接受司法机关的召唤并积极协助调查工作;
4.绝对禁止销毁、篡改证据资料或者进行相互串通掩饰罪行等行为;
5.严禁从事可能对司法程序的公正性,乃至社会公共安全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任何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