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现行的刑法中,抢劫罪被视为结果加重犯,它不仅考虑到行为的性质,还密切注视着犯罪所导致的不良后果。通常情况下,只要实施了抢劫行为就构成犯罪,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刑罚的执行不会根据行为产生的实际后果而有所轻重。举例来说,倘若只是实施了抢劫行为,那么刑期可能在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之间浮动;但是,如果在抢劫过程中对他人造成了人身伤害或者致人死亡,那么刑期将会相应地加重。关于这方面的具体规定,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相关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