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您遭遇到您的亲姑姑借款未偿还之困境,您可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之规定提出要求,使她承受相应的民事义务,这其中涵盖了诸多可能发生的情况,例如停止对您权益的进一步损害、排除任何可能形成的阻碍、清除可能潜在的风险、归还给您所失去的财产、重建原有的状态以及赔偿取走您财产造成的损失等等。倘若您与姑姑之间的借款协议已被明确,并且满足了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及第六百六十八条的相关规定,那么您有权要求姑姑依照该协议约定的内容,将借款悉数归还,同时支付相应的利息。若您的姑姑拒绝履行还款的义务,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这个问题,比如进行协商、调解、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等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