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作为一种仅能证明借贷双方之间确实存在借贷关系的凭证,即所谓的“借条”,它在法律层面所具备的效力和作用,必然会因为各种复杂因素的扰动而受到不同程度的增益抑或是削减。换言之,即便借条上的文字表述清晰无虞、借贷的具体情形明了无疑、借款人与出借人所签署的字迹确认无误,甚至更进一步地能够证明资金的实际交付情况,这对于债权人来说,也未必就意味着能够稳操胜券。然而,倘若在借贷过程中出现了争议,例如借款的真实性无法得到充分证实、利息的约定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或者超出了法定的最高限额、借款人自身缺乏偿还债务的经济实力等等,那么这些因素都有可能对诉讼的最终结果产生负面的影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