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自人民法院正式立案登记的那一刻起,必须于五日内在完成所有流程之后,向被告方发送起诉书副本。在此基础上,被告人有义务在接到该副本的次日起计算,最多不得超过十五日之内,制作并提交书面形式的答辩状。答辩状中应详细记录被告人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职业、所在单位、居住地址以及联系方式等;
同时,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而言,还需注明其全称、注册地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以及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后,同样需要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给原告方。因此,若借贷纠纷案件已被依法立案,根据上述法律条款,原告方有望在立案后的第五天收到人民法院发送的起诉状副本,而被告方则需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的第十五天内提交答辩状,原告方在收到答辩状后的第五天内再次收到答辩状副本。换言之,从立案到收到答辩状副本,原告方可能需要耐心等待大约一个月左右的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