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借贷欠条本身而言,其所属类别未必皆为诈骗犯罪之流,实际情况往往仅为普通型的民事债权债务争端而已。而所谓诈骗行为,则特指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意图,利用编造虚假事实或者掩盖真相之手段,从而骗取他人财物的违法行径。若在借贷欠条中确实存在如借款人故意夸大借款事由,亦或是故意隐藏自身偿还能力等欺诈行为的话,便有可能使该事件进入到诈骗犯罪的范畴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