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雇员被解聘时工资水平的赔偿规定如下:
1.对经济赔偿责任进行了明确的计算方法,是以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时间为准,每增长一年就要多付给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标准;
2.若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大于或者等于六个月而小于一年,则将这段时期视为一年来计算;若是工作时间短于六个月,则需要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3.如果用人单位主动辞退员工,那么这样的行为即构成非法解除劳动关系,需要依照经济补偿金额的双倍标准来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对于经济补偿的具体数额和计算方式,同样参考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时间。当劳动者的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设立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时,需要按照这一标准的三倍数额来向个人支付经济补偿费,但是在最多长达十二年的时间内,经济补偿的总金额不能超过这一标准的十二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