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发生医疗事故之后,医疗服务提供者通常不会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患者在接受医院或其他医疗机构所提供的治疗过程中遭到了人身伤害,而这其中出现问题的原因是由于医疗机构或其内部的医护人员的疏忽或失误造成的,那么这个医疗机构就需要对其所害负责并向受害者进行赔偿。
同时对于那些存在过错且对此事负有职责的医护人员,他们可能会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纪律处罚条例进行相应的行政惩罚或纪律处分。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