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来跟你们说说什么叫挪用公款罪,简而言之就是那些身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员工的人,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偷偷地把本该属于单位的钱拿来自己花或者借给别人,这种情况下,如果他(她)拿走的钱比较多,而且时间已经超过了三个月还没还回来;或者虽然没有超过三个月,但是他(她)拿这些钱去干了些赚钱的事情;甚至有的人会把这笔钱用来做违法的勾当。有这么几个例子可以帮我们简单理解挪用公款罪:
第一种情况,就是这个人擅自把单位的钱拿来自己花,比如买房子之类的,而且他(她)拿走的钱还不少,并且已经过了三个月还没还给单位;
第二种情况,就是这个人擅自拿着单位的钱去炒股票、开公司等等,然后他(她)拿走的钱也挺多的;
最后一种情况,举例说,有的人可能会挪用单位的钱去参加赌博或者从事走私贩毒之类的违法犯罪活动。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我们在看这个问题的时候,不能只关注这个人拿了多少钱、拿了多久,还要结合他(她)实际是用这些钱干什么的那部分来看,这就是我们要考虑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