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离婚的手续主要取决于选择的离婚方式,主要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
一、协议离婚
所需证件和材料:
双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办理流程:
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
所需证件和材料:
起诉状。
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证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证据材料,或者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证据材料,以及被告经常居住地的证明。
办理流程: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
法院根据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受理离婚诉讼申请。
如果受理,法院会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开庭审理,法院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和诉讼请求判断是否准予离婚。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夫妻双方均在异地且常住户口不在同一地,协议离婚必须回到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而诉讼离婚则可以在符合法定管辖条件的人民法院进行。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手续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民政局或法院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