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肇事者因车祸导致受害者不治身亡时,他需要承担下列主要方面的赔偿责任:
首先,对死者的死亡赔偿金需按照被告所在地在过去一年的时间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这两个数据,按常理进行计算,不过60岁以上的老年人,其年龄每增加一岁,其应获取的赔偿金额则会相应减少一年;倘若死者已经年满75岁以上,那么其应获得的赔偿金额,将以五年来计入计算。
其次,因举办死者殡葬所需的费用,应该依据被告所在地在过去一年内所有工人的平均工资水平,来计算得出六个月的相应标准。
再次,对于受害者的孩子的抚养费或者无劳动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亲属,他们的抚养费计算将依据其子女仍未年满18岁,或是受害者的父母等亲属无任何工作,失去了生活经济来源的情况下,以二十年为上限进行计算,但是不仅如此,如果受害者的年龄超过60岁,其应得的抚养费还会因为其多出一岁而相应减少一年,而在受害者达到甚至超过75岁以后,其所得赔偿金额仅以五年来计入计算。
然后,受害者家属在处理这场交通事故中的合理交通费用,应该以最多三人为限;若有超出三人,超出部分依旧沿用三人的标准进行计算。
另外,等待亲人遗体的家属住宿费用以及其本人处理这场交通事故期间的误工费等相关费用,也都应以最多三人为限进行计算,超出部分同样需要根据三人的标准进行计算。
最后,精神损害祭悼金额也是需要考虑在内的一项因素,具体金额因受诉法院所载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各异,因此其具体数值可能会有所区别。
至于抢救费用,我们应该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