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用人单位无合法合规之理由解雇其员工,则该员工有权享受适当之补偿。通常情况下,按照该员工在用人单位中所服务之年限为准,每满一个完整年度即支付其相当于一个月工资标准的薪酬作为经济补偿。倘若该员工在用人单位已服务超过半年但未满一整年,则将此时间视为一整年进行计算;而对于服务期不足半年者,则仅需支付其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然而,若用人单位以非法手段解雇员工,则应依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金额向该员工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