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诉讼离婚的特定纠纷中,法庭对子女抚养权问题作出裁决的时间点,并非一定是在审判当日即予以确认。根据常规情况分析,法院会对诸多复杂因素进行全面考量后,最终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这些因素主要包括子女的实际年龄,其双亲各自的抚养能力和状况,以及子女自身的生活意愿等等。为了确保审理过程公正规范,法院需要对各方所提交的各种证明材料进行详尽的审核与评估,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可能无法在审判当天便做出最后的裁判结果。然而,对于某些情节较为单一明了而且争议程度较低的案件,有时也可以在审讯当日直接作出关于抚养权归属的终局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