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款项缴纳以及收取收据问题,应予以明确说明。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取保候审过程中所涉及的保证金必须由公安机关开具正式收据。这一举措旨在确保被取保候审者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与要求,以达成良好的执法效果。若在整个取保候审期限内未出现任何违规现象,则保证金将在案件尘埃落定之后悉数归还当事人。为确保这一程序始终保持规范性和透明度,收据无疑成为了至关重要的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保证金数额的确定及缴纳】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