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新购置物业出现质量问题时,购房者应当积极与开发企业进行协商以制定可行方案并设定限定期限进行修复;在修复工作完成以后,倘若依旧无法达到事先双方约定的标准,那么购房者有权选择要求解除房屋购买合同的法律效力,同时索要相关赔偿以弥补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