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用人单位解雇劳动者时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问题,需依据具体的辞退理由进行分析研判。倘若用人单位在未依照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前提下无故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那么该劳动者有权向其提出经济补偿请求。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法规的前提下,劳动者可以得到以下补偿:即每服务满一年,即可获得一个月的薪资补偿;若服务时长超出六个月但不足一整年,则在此基础上将起止时间视为一整年来计算;而对于服务时长短于六个月者,仅可获取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然而,若用人单位在做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之决定前存在违反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则必需按照前述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数额来支付给劳动者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