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你跟公司签的那份劳动合同还没到截止日期的时候,其实你就可以找个理由辞掉这份工作。咱们讨论起来的话,这其实就是你自己说不做就不做了,对?要从法律的层面来看这个问题,你这种行为就能叫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你决定要走人了,记得必须得先提前告诉老板你的决定,这样才能算是你真的想离开。具体来说,如果你已经在这家公司待了超过30天,那你就得提前30天用书面的方式告诉他们;要是你才刚来没多久,还处在试用期,那你只需要提前3天告诉他们就行了。不过,这里面有个小细节得提醒你一下,如果你走了之后,给你现在的公司带来了什么损失,比如说因为你没有把重要的工作任务做完而让公司损失了钱财之类的,那么公司很可能会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你之前签订的合同,让你承担一部分的赔偿责任。当然,如果你发现公司并没有按照你们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上说的那样,给你提供足够的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或者是没有按时按量地给你发工资等等这些违法的事情,那你就可以随时随地地跟公司说再见,而且也不用担心要赔钱给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