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对打工的人来说不太好。他们签的劳动合同上写的工资比实际每个月领到的要少,这样可能会让他们在好多方面吃亏。
比如说,要是跟老板有了工资上的争执,老板可能会拿出合同上写的每个月2000元来说事,这样一来,打工的人就可能拿不到自己该得的工资了。还有,要是需要算赔偿或者补偿的时候,也可能只按这个低的工资来算。
另外,这样还会让打工的人交社保的钱变少,以后社保的福利也会变差。
不过,打工的人手里要有能证明自己实际每个月领8000元的证据,比如工资条、银行卡的记录这些,这些都能帮忙证明他们真正的工资是多少。打工的人可以要求老板按实际工资来签合同,这样才能保护好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