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贵司在进行职务变动时行为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劳工合同所设定之条文,您如对此表示反对,或许仍有机会得到相应的补偿措施。举例来说,即为贵司尚未与其达成共识便擅自实施调动行为,抑或是新职位的工作环境较原先严重恶化,且贵司无法以正当理由予以解释说明。然而,如果贵司的职务调动在程序上及法规上都合乎标准,则在您拒绝之后,恐难以获得应有之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