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就员工在合同期未届满之际解除劳动关系之赔偿事宜,需依据解除之具体事宜进行考量。如果是员工自动离职并且所在单位并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那么通常情况下不会产生赔偿费用。然而若为单位出于非法目的解除了与员工间的劳动合同,则员工有权寻求经济赔偿,其标准为经济补偿之两倍。关于经济补偿的金额,将依据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长度而定,每满一年便按照一个月固定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若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者,便以足额一年计算;若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则会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固定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