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约补偿金的具体数额计算,需依据争议双方解约提请的具体详情进行评断。若经审理查明,系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利要求获得相当于两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在此种情形下,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应参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服务年限的长短按下述规则计算:所在单位每满一年的服务期,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整年的服务期,将该经服务期视为满一年;未满六个月的服务期,则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