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用人单位如果从你上班那天算起超过了一个月但没满一年都还没有和你签过正式的劳动合同,那你就算是辞职也不用提前告诉他们,直接找他们要经济补偿就行。这是因为他们违反了法律规定。但是如果你工作还不到一个月就要走人的话,那还是得提前三十天用书面的方式告诉他们才行。如果你还在试用期里,那就只需要提前三天告诉他们就好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