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债权转让通知抵达债务人类别后,此举将会引发诉讼时效的中止效应。这主要得益于该通知行为所展示出的债权人对于自身权利的持续主张与呼吁。除此之外,当债务人为债权转让提供合格的书面证明时,同样可以达到诉讼时效的中止效果。这一现象意味着债务方已经明确理解并表示接受了债权的实际转让状况,从而也是对所有相关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正式回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