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未遂构成的行贿犯罪,其刑法裁量的基本原则通常是参照已实现的贿赂犯罪作适度的减缓或从宽处理。此处所称的“未遂行贿”,即是指实施行贿行为的行为人已经开始行动,然而却因为无法控制的外部因素而未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在实际的法律审判过程中,法官会全面权衡行贿的具体数额、行贿的动机和意图、以及由此产生的不良影响等多方面的因素。一般而言,若行贿行为的情节相对轻微,那么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罚】对犯行贿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多次行贿或者向多人行贿的;
(二)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
(三)在国家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中行贿的;
(四)为谋取职务、职级晋升、调整行贿的;
(五)对监察、行政执法、司法工作人员行贿的;
(六)在生态环境、财政金融、安全生产、食品药品、防灾救灾、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领域行贿,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调查突破、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