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涵盖了多个重要方面。首先是因确认劳动关系而产生的争议,这关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认定。
其次,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情况,都可能引发劳动争议,比如合同的具体条款、履行中的纠纷等。
再者,除名、辞退以及辞职、离职等环节出现的问题也在其范围内,这些都涉及到劳动者的工作状态和权益。
还有关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一旦在这些方面出现分歧,就可能形成劳动争议。
另外,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的相关争议也不容忽视。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经形成了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同样属于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而且,劳动争议通常需要先经过劳动仲裁这个前置程序,只有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系列的规定和程序,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