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铺租赁提前解约这一情形中,实际损失的计算那可是有不少门道。就拿剩余租赁期限内预期可得的租金收益来说,比如说有个员工租了一个商铺做餐饮生意,租期是三年,每月租金5000元,那他租了一年后要提前解约,这剩下两年的租金收益5000元×12个月×2年=120000元,这就是一笔不小的损失。再看为租赁商铺所做的装修、改造等投入尚未摊销的部分,就像另一个当事人,他花了10万元对商铺进行了精装修,按照合同约定是五年摊销完,现在提前解约了,那没摊销完的10万元-(10万元÷5年×1年)=8万元,这8万元也得算进实际损失里。
要是因为提前解约导致找新租户产生的合理费用,那也得算。比如又有个员工,找中介找新租户花了3000元中介费,这3000元就得算在实际损失里。还有,商铺闲置期间的物业费、水电费等损失也不能忽视,就假设一个商铺每月物业费500元,水电费1000元,提前解约后闲置了三个月,那这三个月的物业费500元×3个月=1500元,水电费1000元×3个月=3000元,总共4500元也得算进去。
同时,一定要看合同里有没有关于提前解约实际损失计算的特别约定。要是有明确约定且不违法,那就得按照约定来执行。但要是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那当事人就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就像之前那个例子,要是约定的违约金是20万元,而实际损失算下来只有15万元,那当事人就可以去请求减少违约金,不能让自己多赔冤枉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