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要是签署了那种表明“无任何劳动争议”的离职证明,它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不过,这可不能一概而论。
从法律层面来分析,如果劳动者能够拿出足够的证据,比如能证明在签署离职证明的时候,存在着欺诈行为,或者是受到了胁迫,又或者是出现了重大误解等情况,那么这样的声明很可能就会被认定为无效。
另外,要是劳动争议所涉及的事情在签署离职证明的时候还没有发生,或者是压根儿就没法预见,就像之后发现用人单位存在着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是没有支付加班费等违法的行为,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依然有权利去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而言之,可不能仅仅凭借这一份离职证明,就完完全全地排除劳动者主张劳动争议的权利,具体到底怎么样,还得综合各种因素以及证据来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