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保险金通常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身份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如北京、福建等地都明确要求提供身份证或社保卡.
失业证明: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由原用人单位出具,需注明失业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及时间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像上海、广州等地都要求提供此项证明.
失业登记:失业人员需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社区劳动保障站等相关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取得《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失业登记证明等材料.
银行账户信息:提供本人名下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的复印件,确保失业金能够准确发放到账,如北京顺义区要求提供失业人员自选的代发银行开具的存折(卡)及复印件.
其他材料:
照片:部分地区要求提供一寸或二寸的近期免冠照片,用于办理相关证件或手续,如有的地方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时需要用到.
求职证明:有些地区可能会要求提供求职登记或求职证明材料,以证明失业人员有求职意愿和积极寻找工作的行动,如填写《求职登记表》并盖章等.
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同省份可能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凭证、户口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