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真是个复杂的事儿。就拿那赔偿请求来说,要是原告说自己因为公司的事儿损失了十万块,那可得有实打实的证据,比如说银行流水、合同啥的,就跟你去超市买东西得有发票一样,没证据那可不行。法律规定的赔偿范围和标准,就像是一个大框框,得把原告的诉求正好装进去才行。比如说,法律规定了误工赔偿一天多少多少,那原告说自己误工一个月就该赔这么多,得看看符不符合这个标准。再说说双方的过错程度,要是公司有错在先,那原告的诉求可能就好满足些;要是员工自己也有很大过错,那赔偿可就不能全给。比如说公司突然改了规章制度,没提前通知员工,这公司就有过错,员工要是因此离职,诉求可能就容易被采纳;但要是员工自己不好好干活,给公司造成了损失,那他的诉求可就没那么容易被通过。
总之,法院就像是一个公正的裁判,会把所有的情况都考虑周全,根据法律和证据来做出公平的判断,绝对不会偏袒任何一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