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因此,新房东在您的租赁合同未到期时要求涨房租是不合理的,您可以拒绝其涨租要求,并要求按照原合同继续履行.如果新房东坚持涨租,导致您无法继续按照原合同租赁房屋,您可以选择退租,并要求新房东或原房东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您因此遭受的损失。例如,您因寻找新的租赁房屋而产生的搬家费用、中介费用等合理支出,以及因提前退租可能导致的业务中断等经济损失,都可以要求赔偿。如果租赁合同已经到期,新房东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租金价格,此时需要双方重新协商租金及租赁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