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你和别人有工作上的纠纷,想要去劳动仲裁机构诉求权益的话,一定要记住这个时间只有一年。这是从你知道自己的权益可能受到侵害的那一天开始算起的。如果你觉得工资少发了,或者没签合同等等问题,只要在一年内去打官司就行。但是如果这些事情是在你和公司的劳动关系还存在的时候发生的,那就不需要等到一年后再去仲裁。当然如果你不再和那个公司有任何关系了(比如离职),那么你一定要记得,去打官司的时间就只有一年别拖太久。如果你对于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满,那你还有救,还能继续上诉到法庭。你只需要在收到仲裁结果后的十五天之内提交起诉状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