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试工期内辞去职务的问题,如在此期间雇主向劳动者提供了专门针对胜任特定职位或岗位所需的特殊培训以及签订了相应的服务期限协议,若劳动者未能遵守服务期限的规定,则必须依照双方事先约定的方式向雇主支付违约金。然而,违约金的具体金额不应超过雇主实际提供的培训费用总额。同时,雇主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也不能超出服务期限尚未履行部分所应承担的培训费用。一般而言,当培训费用明确时,应根据未履行服务期限的比例来计算赔偿金额。举例来说,假设服务期限为三年,已经履行了一年,那么赔偿金额应为剩余两年应分摊的培训费用。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培训并非专门针对某一职位或岗位,亦或是未与劳动者签订服务期限协议,那么劳动者在试工期内辞去职务通常不需要支付任何培训费用作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