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是存在诉讼时效的。通常情况下,诉讼时效为三年。这个三年的时效是从权利人知晓或者应当知晓自身权利受到损害,并且知晓义务人之日开始计算的。要是法律另有规定的话,那就依照法律的规定来。当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了,义务人就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不过,权利人依然拥有起诉的权利,法院不能因为诉讼时效届满就驳回起诉。但要是义务人自愿履行义务,那就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如果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导致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那么诉讼时效就会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的那一天起,诉讼时效期间会继续计算。因此,当遇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时,一定要留意诉讼时效的规定,及时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