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金争议;
2.同一房屋进行两次交易引发的纷争;
4.房屋质量方面的潜在纠纷;
5.中介费用支付方与接受方间产生的矛盾;
6.由于房地产广告存在夸大其词或虚假宣传等现象导致的法律纠纷;
7.对于共有房产而言,其中部分共有人试图单独处置房产所引发的争议;
8.在小产权房买卖过程中所可能出现的各种纠纷;
9.房屋配套设施未能按照约定时间投入使用而引起的纠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八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二、房屋买卖纠纷起诉流程?
关于房屋买卖纠纷的相关起诉程序如下所示:
首先,原告应前往房产归属地的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此时需要携带拟定好的起诉状;
其次,当法院接收到申请后,会在一个工作日内进行审理,以判断是否具有立案的合法性与必要性。
再者,自正式立案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法院将会向被告方传达起诉状的具体内容;
此外,在开庭之日的三天之前,法院将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通知各案件相关人员以及所有涉及诉讼的参与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第一百二十三条明确规定,国家的审判机关有义务确保每位公民都能依凭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进行起诉。
对于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都必须无条件的给予立案处理。
只要满足起诉标准的案件,均应于七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立案手续,同时会通知当事人;
而对于那些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法院也会在相同时间内作出相应裁决,并给出书面回复,确定为不予受理。
对于这种裁决结果,原告可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请求。《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三、房屋买卖纠纷怎么样起诉
涉及到房屋买卖争议的诉求解决方案,总共需要依次完成如下几个主要步骤:首要任务是,您必须确保存在一个明确的被告,该被告正是与您发生争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其次,您需要精心准备一份起诉状,其中应详细列出原告及被告的基本身份信息、明确的诉讼请求以及详尽的事实依据与法律理由。在诉讼请求部分,务必要做到清晰且具体,例如要求解除合同关系、赔偿相应损失等等。紧接着,您需要搜集并整理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这些材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买卖合同、支付款项的凭证、双方之间的沟通记录等等,以支持您所提出的主张。随后,将起诉状及其附带的证据材料提交至具有管辖权的法院。通常情况下,房屋所在地的法院拥有对该类事例的管辖权。在提交申请之后,您需要缴纳诉讼费用,并耐心等待法院的正式受理。法院受理后,将会按照法定程序展开送达、开庭审理等环节。在此期间,请务必严格遵守法庭纪律,真实无误地陈述事例事实。总的来说,房屋买卖争议的诉求解决过程是一项相对复杂的法律程序,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以便能够更加有效地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房屋交易纷争频发,包括重复交易、承租人权益、房屋质量、中介费用矛盾、虚假广告法律纠纷、共有房产处置争议、小产权房买卖纠纷、配套设施延误及户口迁移问题,亟待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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